(1)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制度,认真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综合财务预算,组织各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,及时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会计信息。
(2)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政府会计制度》、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及学校财务核算、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,做好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等收入支出核算,正确使用会计科目,严格审核原始凭证,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、编制、复核、打印记账凭证。
(3)负责学校基建财务会计核算。根据工程项目进度,严格按程序和合同要求,负责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手续,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、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审核。 按时做好项目峻工决算以及编制基建财务报表和相关报表等工作。
(4)参与学校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,积极协调基建、审计、资产等部门及时办理竣工基建项目的决算审计、资产交付工作。
(5)负责学校工资、津贴、奖励等的复核、发放工作以及相关社保、住房公积金、货币补贴的代扣和会计核算工作。
(6)负责工会经费、党费、各类社团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,按照要求编制报表、年度决算及凭证整理装订等会计工作。
(7)负责学校债权债务(含单位、个人往来、质保金等)往来账务清理工作,长期挂账的要提出处理意见报处领导。
(8)负责日常固定资产入账、计提折旧、报废、账目核对工作,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国有资产对账工作。
(9)负责发放各类学生勤工助学金、困难补助金、学生生活补贴及学生劳务费等工作。
(10)负责及时提取并缴交工会经费。
(11)根据现金管理制度,负责做好现金出纳工作。
(12)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申请等银行相关收付业务;负责购买、管理和使用银行票据;负责银行回单、对账单的领取工作,及时进行银行对账,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。
(13)定期打印出总帐、明细帐及其他辅助帐等会计账薄,并进行核对,保证账账相符、账证相符、账实相符。
(14)负责当月会计凭证的保管和查询,做好装订凭证的交接工作。
(15)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报账咨询、查询、宣传及培训工作。
(16)完善学校经费报销制度、及时修订报销指南。
(17)积极配合学校拓宽资金筹措渠道,例如贴息贷申请、放款、支出等核算工作,如实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情况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
(18)负责编制各种相关财会报表,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,提出建设性意见,做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。
(19)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反馈整改工作。
(20)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