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—2023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江夏人〔2023〕32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2—2023学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江夏委师〔2023〕2号)要求,12月29日下午,经计划财务处全体人员评议,推荐陈祺阳、张柳琴、倪照芳3位同志为2022-2023学年度考核“优秀”等次;推荐杨明忠、施林静、陈祺阳、张柳琴4位同志为2022-2023学年度师德考核“优秀”等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29日-2024年1月4日止。
若有异议,请来电0591-23535090。
计划财务处
2023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