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江夏人〔2024〕35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江夏委师〔2024〕2号)要求,12月25日上午,经计划财务处全体人员评议,推荐施林静、范玉婷、倪照芳3位同志为2023-2024学年度考核“优秀”等次;推荐施林静、苏回水、范玉婷、李作栋4位同志为2023-2024学年度师德考核“优秀”等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25日-2024年12月27日止。
若有异议,请来电0591-23535090。
计划财务处
2024年12月25日